Sunday, November 19, 2017

十年之約的第七年,正式結束

應該只有我還記得那個愚蠢又無聊的約定吧?
什麼是十年之約?
在2010年的時候,我對一個喜歡的女孩說..如果十年後,彼此還是單身的話,那就在一起然後結婚吧!


第七年了,
妳已經結婚了。
這個約定也沒必要繼續守下去了。
我真心希望你幸福。

你說過,為什麼我一直對著你傻笑!?
因為那時我真的很喜歡很喜歡很喜歡很喜歡你。
喜歡到無法用言語來表達,所以只能傻笑。

我還記得曾經的一切,
即使過了多久,我還是會記得。
我會帶著我們曾經擁有的回憶過完我這一生。
所以,請你一定要一直都很幸福
以報答我以前每天為你榨的一杯柳橙汁。

感謝有你在我生命裡出現過,
謝謝你,佳燕。

輕佻的態度真噁心

已經是成年人了,
做個決定有那麼難嗎?

要就說要!?
不要就說不要!?
不要的話,其中必定有一些原因或苦衷吧?
大家肯定有理解或體諒的..

而那種一口敷衍,不尊重別人的態度
真令人作嘔

拜託成熟一點好嗎?
還滿嘴說要一兩年內可以成為一個成功人士

有你這樣的態度,你覺得你行嗎?

我也不想多寫什麼了
好自為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