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十年之約?
在2010年的時候,我對一個喜歡的女孩說..如果十年後,彼此還是單身的話,那就在一起然後結婚吧!
第七年了,
妳已經結婚了。
這個約定也沒必要繼續守下去了。
我真心希望你幸福。
你說過,為什麼我一直對著你傻笑!?
因為那時我真的很喜歡很喜歡很喜歡很喜歡你。
喜歡到無法用言語來表達,所以只能傻笑。
我還記得曾經的一切,
即使過了多久,我還是會記得。
我會帶著我們曾經擁有的回憶過完我這一生。
所以,請你一定要一直都很幸福
以報答我以前每天為你榨的一杯柳橙汁。
感謝有你在我生命裡出現過,
謝謝你,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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